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男子与女孩发生一夜情 民警以嫖娼为名罚3000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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现在的警察有好的 。那些地方好呢 。大城市的。大城市的警察是真的是人民的 公仆,虽然也有不好的 。但是不好的警察多的地方就是一些小城市 。为虎作伥,其实就是一帮地痞流氓,有关系当了警察 。俗话说的好狗改不了吃屎,即使当了警察还是流氓的原形。找个理由罚钱,遇到老实的就罚了。遇到牛的 ,真的没有犯什么,这些警察就怕了 。你真要较真到底,后面的那些领导就也怕 。就会出来解围。所以做一个好市民。呵呵 。有时候还是大城市好点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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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兰林 金币 +7 認真回覆 2009-5-2 12:16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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见着警察都要绕着走,不是心虚,而是避开不可估计是麻烦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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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、嫖娼要双双抓奸在床,就算事后抓到某一方,也要录好双方是否认识?是否知道对方姓名?住哪里?有否给过钱等等,还要叫当事人签名按手印;而那个女孩在网上就算以“交友”为名,从事卖淫行为,也要录口供找证据证明卖淫才行,审不出来又没旁证应该放人了!
2、既然罚了款就应开收据!如果开了收据,即使是投诉,公安局也会要面子顶着,因为已证实是有“一夜情”并给了100元的所谓路费了,要定性“嫖娼”还是“交友,我看公安局是易如反掌的事。
3、现在警察也有经济指标(这也是中国特色),有经济指标,出现这样的问题也就不足为奇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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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兰林 金币 +5 回复认真,鼓励! 2009-5-2 19:56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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敢于投诉 并获得退还罚款 我看已经很不错了
这个不是一般人都能做到的哦
现在的JC太黑了
这样的情况应属于“乱作为”吧

[ 本帖最后由 freeid 于 2009-5-2 14:47 编辑 ]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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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兰林 金币 +4 回复认真,鼓励! 2009-5-2 19:56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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这就是畜生!抓犯罪分子没见他们有多么大本事,就会管些鸡毛蒜皮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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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是一位好同志,从来木有嫖过鸡
以后也不会
吧?
我不太确定,呵呵,不好意思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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现在的民警和城管啊, 我什么都不想说了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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不走正规渠道,罚款就能大家二一添作五,
多好的收入,
而大部分被罚的人碍于颜面又不会去控告,
就算控告最后还是不了了之,
这就是社会现实,
没有监督的暴力机关是最可怕的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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办案干警解释他是想照顾一下陈先生的面子,因陈先生也是警察.
单是此点就是知法犯法,法律面前应一视同仁,依法办案.
在国外已构成妨碍司法公正罪,是极严重的罪行,要坐牢的.
但在中国例外,甚至不需要向媒体及纳税人太多解释的,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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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好色秦羽 金币 +3 回复认真,鼓励! 2009-5-10 01:43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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真是我欲逍遥快活,怎奈凶神欺我软弱。要知究竟到底为何,不过只为金钱诱惑。没办法,现在是这样了,都为了提高经济嘛,论经济决定论不是咱们现在发展的唯一方向嘛。所以,接受吧,打掉门牙自个吞到肚里去。像我一样顶多找个不露脸的地方骂几句。我现在骂两句表示对当时人的同情对那些人渣的愤慨吧:真TM不是东西。完了,下次再骂吧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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